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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 “小切口”撬动“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3/7/31发布者:胡明佳访问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法规,学校制定了《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

该份清单为“可为”与“不可为”精准划定界线,既有高线引领,又有底线约束。8条正面清单,分别从理想、责任、道德、素养、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督促全校教师忠诚履职,做新时代教育的领航人;10条负面清单,分别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公序良俗、学生权益等方面亮明“警戒线”,提醒全校教师警钟长鸣,严禁失德失范行为。通过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小切口”撬动,做实教师队伍建设“大文章”,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为确保正负面清单发挥“刀刃”作用,学校纪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对教师失德失范行为进行举报。在“照单”监督中,加强对教师群体易发多发的负面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压缩任性妄为的空间。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大日常教育、警示震慑,用身边触碰负面清单的事教育身边人,提升以案促改工作效果,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附: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师德师风“正面清单”八条》


一、坚守崇高职业理想,立志为党的教育事业奋斗终身。

二、勇担育人职业责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端正执教职业态度,不忘终身传道授业解惑的初心。

四、恪守从教职业道德,秉持爱教爱校爱岗爱生的品格。

五、提高自身职业素养,追求博文修德精益求精的精神。

六、弘扬优良职业风尚,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

七、维护神圣职业荣誉,增强扎根杏坛躬耕不辍的荣光。

八、严守廉洁职业纪律,永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本色。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十条》

(十项禁止行为)


一、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歧视、侮辱、体罚、虐待、猥亵、伤害学生的行为。

四、参与有偿家教,或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五、强迫或诱导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及图书。

  六、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家长组织的宴请。

七、举办、参与培训机构或到社会培训机构任教谋利。

  八、利用职务之便买卖生源,向校外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九、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在招生考试、评先评职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