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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4/24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次数:

南教群组发〔2014〕6号
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为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使查摆问题有的放矢,整改落实更具有实效,根据区委《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南岸群办发〔2014〕17号文件要求,现就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集中学习,务求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紧紧围绕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这个重点,引导学习教育步步深入,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务求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1、明确学习内容,划分学习专题。各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市委规定的读本,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划分规定的十个学习专题,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师德师风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
2、明确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切实防止以自学代替集中学、以辅导讲座代替研读原文、以简单照本宣科代替交流讨论,要利用送学上门、网络手机(报)、远程教育等多种载体组织学习,确保每名党员都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3、明确学习目的,注重联系实际。要坚持带着问题学,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联系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对“四风”突出问题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深化对坚持群众路线、弘扬优良作风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刻骨铭心,不断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
(通知全文下载)